摘要: 为进一步强化潞州区各类公共场所(经营场所)疫情防控措施,严格落实公共场所(经营场所)测温、验码、戴口罩“三要素”,潞州区疫情防控办发布通告。潞州区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共场所(经营场所)疫情防控工作的通 告全区各类市场经营主体:为进一步强化全...
为进一步强化潞州区各类公共场所(经营场所)疫情防控措施,严格落实公共场所(经营场所)测温、验码、戴口罩“三要素”,潞州区疫情防控办发布通告。
潞州区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共场所
(经营场所)疫情防控工作的
通 告
全区各类市场经营主体:
为进一步强化全区各类公共场所(经营场所)疫情防控措施,严格落实公共场所(经营场所)测温、验码(查验健康码、行程码)、戴口罩“三要素”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,全区各类公共场所(经营场所),包括小门店、小饭店等的法人(负责人)是疫情防控的直接责任人,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。
二,公共场所(经营场所)从业人员必须落实戴口罩、场地消杀等自我防护措施。
三,各类公共场所(经营场所)必须安排专人负责测温、验码、督促进入人员佩戴口罩等工作。
四,区卫体局、区公安局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、区卫生监督所、区商务局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、区文旅局等相关部门实行联合执法。对公共场所(经营场所)不按规定执行的,一经查实,依据有关规定责令立即整改或者暂停营业,并在媒体公开曝光。
五,区疫情防控办将组织专项督查,希望各类公共场所(经营场所)严格执行相关规定。
潞州区疫情防控办
2022年2月28日